仿盛大热血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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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镜子前对着镜子里面的本人说
作者:admin 日期:2011/12/24 13:02 人气:
文章作者:马三立
(六)
凌晨的第一束阳光穿过她家窗帘的缝隙照耀在我的眼睛上,躺在晶莹阳光中的她看来越发可恶;挺立的身体,一头和婉的头发,跟那张稍微苍白的小脸.我有些看呆了,想去抱她一下,可没敢,由于我认为此时此刻的所有都那么美妙,像是一个美好的梦幻,我没念过什么书,找不出什么美好的词句来形容当时的场景,可我感到所谓"窈窕淑女,正人好逑"也不外如斯.我凑到她的身边,在她的发间嗅到了一种淡淡的幽香但那里却略带油腻的苦味,那是GIVENCHY的苦橙味香水,我盼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她醒后,我们很敏捷地起了床,然后背对背地穿上了衣服.她给我筹备了早餐,我来法国以来第一次象样的早餐.我一边吃着面包和煎鸡蛋一边给她留下了我的电话.直到我走出她的家门,我们没说一句话,甚至没有作别.
回来的路上,我魂不守舍地走着,甚至有几次和迎面来的人撞在一起.
回到我住的公寓后,我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我重复擦拭着我的二胡,这把我父亲唯一送给我的礼物,这把让我和容容相遇的二胡,这把我今天早上险些遗落在她家的二胡.昨天所产生的一切让我至今感觉眼花,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太不真实了.我至今觉得那是那么眩目,一切都已经变成了四分五裂的影象,好像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年代,而我自己只是一位听书者,追跟着别人的叙述来构织整个故事.可那个躺在我怀里的女子,她的轻声喘息和那纤弱的身材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那时侯的她像是一朵在黑暗中盛开的曼陀铃,开得那么凄美.沉默很久后,仿盛大热血传奇,我走到镜子前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说,我不是个流氓.看到镜子里那个我点拍板,我的心才略微释然些.
我第一次翘课很快有了反应,东北来的小雷第一个跑到我这里.这个十八岁的混小子,是个典型的小官吏后辈的样子容貌,会说三句半法语,喜欢和法国妞儿鬼混;整天吊儿郎当却总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他始终认定自己是个当老大的资料,于是在达到巴黎后的不几天就在BELLE VILLE车站口结识了一个叫阿达的东北帮小喽罗,他当然就自告奋勇地成为了阿达的小弟;这样他的江湖梦就此开展了,虽然只干过几次深夜砸人家商店玻璃的事外别我建树,可他认定他就是将来二十年左右13区的人物了.这家伙后来居然想劝告我去参加东北帮,我告知他我可不是什么东北人,而且对帮派这样的事情没什么兴致.他这家伙拍拍我的肩膀,很可惜地说,你不是个江湖的命呀,注定是当山炮的人;不过等着吧,等我成了浩南哥,那就跟我混.我狠狠地捅了他软肋一下,让他岔气了半天.
他特殊喜欢来我这里唠嗑,从前是因为有暮暮,每次来我这里,暮暮都接待他这个小老乡留下吃饭,他一见我们家的饭菜就眼露凶光,总能以最疾速度干掉所有的东西;我实在并不是太喜欢他,不是因为他吃了我的东西,而是他终日烟不离嘴,每次他来后,我都会被呛死,而且他一来,暮暮就会和他很投入地聊天,我则被干在一边;可你要是哄他,他会瞪大眼睛问你,咋啦,你俩要打泡儿呀,咋这焦急劲儿的.暮暮走后,他和我负气了多少天,他以为是我逼走了暮暮.可他后来还是忍不住跑过来吃我的货色,喝我的茶水.最后他习惯了,即使是我一个人吃泡面他也要来分一碗.
这回,我终极禁不住他持续五分钟的狠命砸门,还是开门了.
大哥,咱轻点不行吗?
啥呀,你小子今天咋啦?我好不容易上一天课,可你小子就没在,老婆子都惊啦,问我们大家你是不是病了,我说他没病,肯定是晚上会小情人去了,打泡儿太多了起不来.是不?
去你妈的吧,你小子他妈的头脑有病呀!
滚蛋吧,我还不知道你,别看整天贼诚实,其实肯定妈的是个坏蛋.来,快点吃完饭,我和几个法国小妞约好了,今天晚上有个soiree,拿着你的二胡,今天晚上给他们拉两段.
去你妈的,拿我当唱堂会的了.
我哪里也不想去,我只希望呆在屋里一个人.
晚上,小CHARLOTTE(我叫她莎莎)打来电话问候了我,她是一个我前任房主的女儿,一个十六岁的小胖妞儿;她喜欢逗我说话,不仅因为我是他家的第一个中国房客(听凭我们如何说明,她都认为马明是个越南难民,她还劝我别因为他会说中文就被他给骗了,她觉得我才长了一张她心目中中国人的脸),而且她觉得我是个太缄默的人.我曾经给她作过一次很差劲的酱牛肉,可她认为那是世间极品,至今朝思暮想.她说她的学校里组织所谓认识世界的运动,她希望我能去给大家作点中国吃的,我怕自己的手艺给中国美食丢人,可也不好意思拒绝她,只好许可下来.
我其实也很希望有个法国妞儿能喜欢我,从我出国前,很多哥们儿都对我寄托高度的冀望,希望我能够成为第一个开洋荤,吃洋螃蟹的人.我虽然口头上说他们是起哄,可心里也满怀向往.不过到了法国后,我很明白地发明我并不是那种能够若法国妞儿喜欢的人,可能是因为我并不是那种能够容易快乐起来的人.而我察觉法国人确实很怪,他们能够很容易愉快起来,也很轻易发性格.而中国女孩儿不会,过去暮暮常跟我说,即便你再难过也别跟别人说,因为没人会理睬你的难过.确实,在国外的人就像散落的沙砾,虽然拥挤在一起却绝不关怀彼此的心境.我也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像小雷一样没头脑却快乐的人,可我做不到.我细心打算了一下子,好象我的生活中并没有一个和我相干的法国人,这说起来有些可笑.
我后来还是去了小莎莎的学校,衣着我登台时常穿的蓝布大褂,圆口布鞋,带着三公斤酱牛肉.我在厕所里换衣服时,对着镜子看到自己的这副装扮,心里不禁冲动了一下.当天,我成为了那里的焦点,至少有不下二百个人跟我合影纪念,我成为了一件道具,或者就是迪斯尼公园里的唐老鸭;当然我的酱牛肉也得到了一至好评.小莎她们班最后得了第一名,她很激昂,抱着我的脑袋狂吻了五分钟,一个劲地说"ClEST GENIAL(太好了)".我被他弄得很不好心思,要是在中国我被谁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亲了半天,那确定我得去死.
最后,我和莎莎一起坐地铁送她回家.我问她,你妈知道我今天去你们学校吗?
她瞪大了眼睛问我为什么要告诉她妈妈.
你总得让她知道这些吧,比方你让我去你们学校她会不会兴奋.你也知道,她并不太喜欢我.
她有她的生活,我素来没过问过她的新男朋友是谁,我和谁来往甚至和谁睡觉这是我的自在.我被她的惊人之语说得只剩下喏喏地赞成.
半夜我给我老爹打了个电话,这是我来法国后很少的会主动想到他.我喜欢夜深人静时,黑着灯打电话,那样我感觉自己很真实.我们聊了很多无关紧要的东西,我能感觉到他其实很喜欢和我聊天.我问他会如何对待自己喜欢的人,他答复我应该试着和她一辈子在一起.他还告诉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该干点什么,那可能一辈子也想不清了.
随后的几天我总是感觉自己有点魂不首舍,即便是在地铁里拉二胡时也总是走神,我的心会因为一个象她的背影而感到一阵驿动.我总希望自己可以在不经看法遇到容容,那个细微的,穿戴发白的牛仔衫牛仔裤的她,那个笑颜有点像丽香一般的女子,然后什么也不说就把她一把抱住.其实我也知道这绝对是种空想,全巴黎可能得有几十万中国人,想见到一个人简直不太可能,可我总是感觉她就应该在某个我伸手可及的地方等待着和我相遇.
她不是我第一个女人,可应该是我毕生中最难忘的女人.
(七)
我第一天来巴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扫兴了.它让我感到无限的压力.对于一个学修建的女孩来说,巴黎的感觉应该是亮堂的,巨大而细腻的,可这些感觉除了在凯旋门前就再也无处寻找了.它像是一座拥挤的游乐场,虽然很大,却很缭乱.只管我拍了将近1000张关于修筑物的相片,可却找不到几张我真正喜欢的.
还好,这里有比海内廉价的LANCoME.我一直在用这样的心理暗示来支持自己.我虽然很穷,可我也还是个女孩子,我需要化装品这些作为一个女人来讲最后的虚荣.
我并没有因而而觉得后悔,我觉得它和每个我经过的城市一样.它不属于我,我只是个旁观者.
我的故乡曾经是个很小的村庄,可从我记事起它就变成了一个宏大的工地,到处都在施工.拆着拆着,我家住的冷巷子就不见了,大院子也不见了,街坊们也不见了,连巷子口那棵老梧桐树也不见了.到我分开那里时,它已经面目全非了,这让我肉痛可也一筹莫展.
我只记得那时我牵着爸爸的大手,看着他满脸的高兴,我很不解;我不明确为什么我们的家被人家拆了,他还能这么乐不可支.甘心不去住那些单元屋子,我生机还能在那棵梧桐树下听摇着蒲扇的白叟讲故事.
我之所以取舍在厦门上学的基本起因一直是个机密,其实也很简单,十八岁的我只是觉得在那里会离我的初恋男友近一些;他比我大一岁,是个高高大大的打篮球的男孩子.他是校队的队长,走到哪里都能引来女孩子们的欢呼.我们的故事短暂的如一首等闲唱起的爱情歌曲.我那时最大的幻想就是等待着能够有一天能够和一段《晃晃悠悠》般的爱情相遇.
可我的大学生活最终是在单调和乏味中渡过,可没想到后来我就留在了厦门,当然是和另外一个男孩子在一起.他叫程佑,我们是在一次登山活动中相识的.当大家都坐在山顶欢闹时,他却安静地在一旁读《追忆似水流年》,那是本我深爱的书,然后我们就成为了情侣.单凭外表他相对是个帅哥,而且他还是个很受教学重视的研讨生.可他是个失聪的聋子,尽管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称说他.他会讲话而且可以读唇,但他无法听到任何声音.他是一个我为之震动的男人.
我就是个聋子,你不要介意别人对我的白眼.而且我的生活很宁静.他总是很宽容地看待别人的轻视,要问我有什么感到,而且还能够抚慰我要习惯一些人的无聊,而且上帝是对每个人都很公正的,他给了他这么帅的表面,这么好的女朋友,所以他就不希望他活的过火完美,因为缺憾往往是一种福分,而完善是毒.我不知道他是阅历了多少的挫折才能这么超然地面对一切.他的后天失聪培养了他内敛而且独破的性情,但我总是能够感觉到他对于我的依附,因为我觉得在他无声的世界里需要一个能够全心想跟他交流的人.
我和程佑住在离渡口不远的地方的一套小单元里,有米黄色的布艺沙发和能看到海的窗子;每个周末我和程佑都会坐渡船去鼓浪屿玩.原来,我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我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简单却温馨的气氛.可我的工作却应该算是我人生中的一段羞辱,我的幻想是盖大剧院,不是整天为些地产商设计简单的六层商品房,毫无个性的花园小区;更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和一些我的父辈们等待一个"高工"职称来临在自己头上.我讨厌其余同事的无所作为,我宁愿一个人躲在材料室里和些经典的图纸做伴.
我并不寻求自己能够成为巨匠,可我想干点自己的事情.我无法习惯成人生活的游戏规矩,如果可能,我希望抉择像"小奥斯卡"个别谢绝成长.
我想出国,你觉得好吗?一个周末的午后,我很正式地坐在沙发上和程佑说起了我的主意.
你想好了吗?这不是个简单的的决定,你可能会因为这个决定而转变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他仍旧很冷静,微微地把我的双手放在他的双膝上,像是一位兄长在面对率性耍赖的小妹妹.
我想的很好了,你觉得我是不是越来越苍老了?我的生活越来越苍白.上次的同窗会你不也在吗?还记得那个小苑吗?我的同屋,现在在德国留学.你不觉得她变了很多吗?我希望去看看这个世界上不同的东西,我不喜欢这样情随事迁的日子.我现在甚至无法安下心去画一张图纸.我尽量让自己说的很漠然,可我知道自己当时已经很激动.我发现自己有一颗永远无法安宁下来的心,它希望流浪,希望能够像三毛正常,直到找到一个自己的止境才停下.这个动机让我自己都有些畏惧.
那我支持你,你知道爱人的意思吗?那就是在你决议任何事情时都不会想到他们的感触,因为他永远在你的身边支撑你的决定.去吧,你也应当走些处所;不过,不要去太久,我会思念你的.程佑仍然希望用如水的沉寂来浇熄了我刚燃起的激情.
我从容地敷衍着共事们的不解,上司的叹气以及所有繁杂的手续.第一次自己做决定,仿佛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只初展羽翼的小鸟,我要找一片可以翱翔的天空.
容容,到法国后要好好照料自己,给我传几张凯旋门和巴黎圣母院的照片来好吗?对了,还有如果看到什么图纸也要传给我,好吗?
他在我临走前一边削苹果一边所说的这些话已经让我哭得逝世去活来了.
在北京机场时,只有程佑在我身边;我们都很不习惯北方冬天的严寒和干燥.他抚摩着我的脸庞,没说许多话,只是一直地微笑.而我也无力呜咽,因为在广阔的候机厅里,有太多的分离在演出;我希望自己能够刚强起来.
我应该是对的,我在我应该做的事情.坐在机舱里,我反复念叨着这句话.www.6park.com
(八)
我在巴黎的生活很简略,因为不良多友人,所以我就很少和别人交往.每天早上我要在6点钟起床,而后搭乘4号线地铁开端一个小时的车程.课程固然并不出色,但我仍是很当真.学建造的就是这样,不仅课程多而且科目复杂,所以每天查字典就已经让我都快吐血了.我天天要在晚上八点钟才干回家,我爱好一到家就扎进床里不再转动,支持着我持续这种生涯的独一信心就是,还好,我当初不是坐在设计院的办公室里面对着墙壁发愣.我厌恶起早贪黑,我永远无法破壁,那只能让我发疯.而我唯一的娱乐就是上网和程佑聊天.底本我认为,通过这种文字的交换能够缓解我对他的怀念,可那些在屏幕上闪耀而出的文字几乎就是一群精灵,它们让我更加理性地意识到咱们的间隔;网络很宽大,可它无奈网住我的全部心灵.我无法和他背靠背看着他深奥的眼珠和他聊天,我无法在他怀里撒娇.我第一次觉得本人对语言的无穷须要.
我的邻居家却是夜夜笙歌,而且略带一种绝不在意世俗的目光,每天晚上我都能清楚地听到他那边传来的激情之声.每到这个时刻,我都会感到莫名的缓和,我会即时插紧自己的房门,躲到床角里抱紧自己的双肩,而自己的整个身领会不停地抖动.说瞎话,我惧怕这种感觉,这种懦弱让我对程佑有种说不出来的愧疚感.开始的几次,当我看到她和各种肤色的男人并肩走出房门时,她还会微微酡颜一下,可后来却完整不会了.
她曾经问我,为什么不找个男伴,我说我在中国已经有男朋友了.她很惊讶地说,可你现在是在法国,你莫非对男人没有什么需要吗?
我说,我是个中国人,我习习用自己的方法去面对生活,无论是在法国或者中国.
我其实并没有什么语言问题,可我觉得自己很难和法国人交流,因为我觉得交流并不是简单的交谈,那是需要居心的,我们的文明和他们的是根本不同的,如果然的想要和他们达成相通,除非要废弃我们自己的观点,但这是我不想作的.一个国度发达到让自己的青年人不能惊魂未定地斟酌未来,这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不喜欢那种特别嘈杂的晚会,我只去过一次在一个法国朋友家举行的SOIRee,所有人被酒精麻醉着大脑,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欢笑着,甚至有人在我的旁边抽起了大麻,这些让我感觉窒息,我就坐在一个角落里,惊慌但却鄙夷地看着他们.而且我并不喜欢法国男生那种空泛的眼神,简单的思维.班上有一个叫SEBASTIEN(我喜欢叫他小赛)的小伙子很殷勤,而且特别喜欢学习中文,他叫我PIERRE(小石头)容,因为我很关闭而且固执,我对他从来没有感到.小赛喜欢抚摸我的玄色长发,所以每次上课他都会坐在我后边,一边很温顺地抚摸我的长发,一边喃喃地说,容,我是你的囚犯,我被你困住了.我虽然无法接收他的撩拨,可其实我很喜欢他抚摩我的长发.我总会抖一下头发,微笑着禁止他.
有几次和我在统一个语言班的同学从外省来看我,那几次有限的聚首让我感到无限的幸福;我从小就喜欢和许多朋友在一起,然后自己坐在一边听别人说话.他们来了,我也同样自己举着一杯红酒,坐在房子的某个角落里,听他们说各种各样的趣事.成年人的友情有时很庞杂,大家聊地利总是喜欢尽兴地说出自己的生活,可却从心里却并不希望听到有些人比自己混得强.此时,红酒在高脚杯中荡漾着,就像是我的心在我身体里欢乐地蹦着.
你是不是太寂寞了,没事应该多出去找我们玩玩,你知道,其实很多人,包含我都在想你.
其实你不应该把自己限度在一个框子里,你应该作点自己的事情.
你晓得马赛的阳光有如许明媚吗?我现在租了一间很典范的马赛民居,那种窗户窄窄的,有遮阳木窗的.来吧,来看看我.
二十八岁的男人大江经常打电话给我,并且每次来看我都会带上一大捧娇艳的郁金香,他说我的微笑像是黄色郁金香普通残暴,可我都只是微笑着把那大捧的花插入花瓶中.他很风趣,他很健康,和他住的那座城市马赛一样的阳光.我也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拒绝他,可我还是那么做了.
大江在那座城市里已经是一个小著名气的华人了,他在那里的电台有一档每周一次的中文播送,他说他每次放的第一首歌都是《爱的代价》,因为他知道我喜欢.
大江,我不能接受你.我很决绝.
我知道,可我会用终生来惦念你.这样煽情的话语可以让每一个女人动心,可想到程佑那无邪但却愁闷的眼神,我决定作个铁石心地的人.
我不得不否认巴黎的地铁线真的算是很乱,如果要想完全把它搞明白恐怕真的需要一辈子;不过我也对这么繁杂的线路的设计者表现无限的敬意.我很喜欢穿行在那里,那里的每个出口进口都像是一面暗藏了无数奇妙的大门.我经常是满脸无辜地被无数匆仓促的人裹挟着走入然后走出,幸好,我只是坐3线然后换7线,这并不太艰苦.上车后我就找个角落坐下,然后带上自己的耳机,那里面有TORI.AMOS在期待着我.一个穿LEE牛仔裤,一头长发面色苍白的中国女孩就这么生活着,来不迭欢喜或是悲伤.
我第一次听到博文的琴声是一个星期一;我总是不太喜欢礼拜一,这个日子会令我感到十分懊丧.而且从地铁里每个人脸上的灰暗中,我都看出他们也并不喜欢这样的日子.在坐上地铁时,我已经累得不想动弹了.当我半梦半醒之间,我模糊地听到了他的琴声,我以为那是个梦,可那声音却对我有无限的冲击,它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我立刻在下一站刚刚停稳时便冲出车门,然后一口吻跑到对面的站台去乘地铁.可当我到达那里后,我寻遍了整个车站都没能找到那琴声.我就那么傻傻地站在巴黎微凉的晚风里.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奇怪的梦,那里有山谷,有白云,有蓝天;我梦见自己赤裸着身体,被大风吹起的头发挡住了自己的双眼;我躺在无数的菊花瓣中,我被一个看不清面貌的男人抱着,他从头到脚地吻着我,他的嘴唇很冰也很毛糙,然后他冷冷地却猖狂地占领着我的身体,抚乱了我的头发;我叫不出声音,只是大声地喘息着,我的双手也一直在花瓣中探索,可却感觉什么也摸不到.我们的身边始终是有一段大提琴的四重奏;这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柔软得像是一朵菊花.
醒来后,我看到了床单上的那一汪闪光,竟然失声地笑了.
我从未有这么深入地爱上了一个梦.
(九)
尔后的一段时间,每当地铁在Q站停下时,我都会走出车厢在向站台四处看看,我知道那不是幻觉,那声音必定在这四周.
最后,我和那琴声还是相遇了,我也看到了对面站台上那个拉琴的男人.于是,我奋力跑到对面去离那琴声近一点,也离那个打着深褐色领巾的男人近一点.于是,我和博文就那么有了当前的事件.
说真话,在整个过程中俨然我一直处于自动,我第一次那么放任自己对于一个男人的需要;可我并没有昏了头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整个晚上,我不敢与他的眼光绝对,我怕我会从中看到什么;当我的手触摸到博文胸前那旺盛的胸毛时,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感觉到他身上的气息,是ADIDAS香水的味道,一个清新健康的男人的味道.既而我触摸了他的连鬓胡子,那种摸在手上稍微的刺痛感让我陶醉;此刻我感觉我和这个男人似乎前生就有商定,在巴黎相遇.
有位作家说过,每个男人都是一瓶酒.如果说程佑是一瓶红酒,精巧浓烈;那么博文就是一瓶WHEISKY,热闹醇厚.
我勇敢而且放纵地比拟着性命中的这两个男人,我很腐化吗?兴许吧,可堕落确切是一种最美的姿态.
以后有几回经由Q站时,我听到了他的琴声,可我并没有下车去和他会晤,只是会意地微笑一下.我一直在等候着博文能够来找我,我愿望和他谈话,我喜欢他的笑话和无所谓的表情.此时此地,我不想谈未来和过去,我需要快活.过去读到《情人》时,老是觉得那是一个法国女人能力领有的放荡的豪情;而我现在开始清楚杜拉丝的挣扎,一个可以带来情欲满意的男人,即便无法谈及恋情,那么他也将是刻骨铭心的.
假如某个夜晚,神明可能在梦里送我一支生花妙笔,那么我将写一篇关于我们的故事的小说,一个对于我的情人的故事.
他不是一个浪漫的骑士,他是我的唐吉柯德,一个看似怪诞但却其实诚挚而且满怀激情的行者.没有号角,没有利剑的光辉,没有战马的嘶鸣;我们生活在最逼真的事实中,可他就那样简单地挑落了禁锢我的心灵的桎梏,并深深地盘踞了那里.
博文还是来了,这次他就在阳光里冲我微笑着.他那天穿了一件皮夹克,是那种摇滚青年喜欢的短格式.我开门时看到他就表情尴尬地站在那里,结结巴巴地说,你hh好吗?
进屋吧,外边太凉了.
没事,我禁冻.虽然嘴里这么说着,可他还是胆大妄为地跟在我身后走进了屋里.
进屋后,他很规则地抄了把椅子坐下了,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也很客气地接着.看着他谨小慎微的样子,我忽然很想笑;可我还是忍住了.
无语.我们如玻璃杯里明澈的水一般静默.
我喜欢看他略微有的那么一点胡茬,他整洁的头发,他透明的眼睛.
我的头发是不是有点乱,昨晚没睡太好,肯定有黑眼圈了;我怎么就穿了这么身睡衣就和这个男人面对面地坐在一起了呢?我下意识地缕了一下鬓角的头发,整了一下睡衣的领子好让自己看起来轻微显得端庄一些.我不知所措的样子肯定被他笑话了.
我hh我们竟然同时启齿了.
还是你先说吧.他挥了一下手,可我感觉这个简单的动作对我恍如是一种命令,让我情不自禁地遵从了.
你最近好吗?一个愚昧的问题.
还行,瞎混呗.
你住的那里还是那么吵吗?又是一个笨拙的问题.
还行,就合吧.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今天休息吗?真是个最愚蠢的问题,今天日曜日,连希拉克都休息;我难道就不能问点别的吗?
我没事,溜到达这里就上来了.你好象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有事就找我.算了,我还有事,走了.他回身就要走了.
你岂非来这里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吗?我知道问这个问题时,我多少有些激动.
其实不是,我是hh想你了,我想和你一起吃顿饭.他傻傻地站在那里,此时我看到了他脸上的一丝为难,那是种特别单纯的尴尬.
那天我们的晚餐是饺子,当然对于整个制造进程,我是个傍观者;我始终如此,作饭让我束手无策.我在二手市场买到的音响中放着高小松的《青春无悔》;他始终很安静,从和面到擀面皮再到包饺子,他始终不说什么话,只是一个人轻松而且纯熟地干着.而我也只是悄悄地看着他,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放肆地打量一个男人.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都还在纷纭说着相许毕生的誓言,你说敬爱的心爱永远,永远年青的脸,永远永远也不变的脸hh
我感觉到时光穿行在我们旁边,它在流逝.一些狼藉但曾经实在的影象突然在我面前显现,巴黎黄昏的阳光混乱地散落在城市里,这样阴暗的感觉有些像是片子《人约傍晚》中的场景,我常常会在这样的时候痴心妄想,时光在我的脑筋里交织着,如果是在五岁我们相识,他是否是一个送给我橘子滋味棒棒糖的毛头小子呢?如果是十五岁时和他相遇,他会不会是个随同着我的欢呼飞驰在足球场上俊秀少年呢?如果是十九岁时我们相逢,他会不会抱着吉他为我唱一首民谣的校园歌者呢?
而如果时间可以倒流1000年,他会不会是那个在草原上的篝火旁拉起马头琴,高声唱起关于好汉的歌谣的汉子,我又会不会是那个守在他身旁,偶然吹上一段胡笳的女子呢?
而如果我们就生于斯,擅长斯,那么一切又将如何呢?
生命的偶尔把我们局限在生活的必定之中.
我的思路很乱,我无法很理智地面对我们.
你喜欢这音乐吗?
还行,我对风行音乐不是太懂.
你现在还在Q站那里拉二胡吗?据说那里很乱,你不怕吗?
我又没有钱,谁要我的二胡干吗?再说,谁要是真的敢抢我的二胡,我就跟他玩命;真的,我什么都不在乎,可它不能没.
你要警惕点呀.
你一个女孩子才应该当心点呢,一个人别回家太晚了.
他的这句话让我的心微微地发抖了一下.来法国后,我变得特别容易被触动.
你常常作饭吗?
过去在中国常常,我爸出差时就留我一个人,有时饿的学猴叫,就自己试着瞎弄.来法国后就不了,嫌麻烦.对了,我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
咱们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呀?
立刻,你饿了吗?我这人干活肉,你别介意呀.
什么肉呀?我不太懂你的话.
算了,就当我没说.
其实,最后吃饭的过程很简单,他包的饺子很香,这是我来巴黎后第一次吃到饺子.说来也奇异,在家的时候,我们南方并不是时常吃饺子,可一到了法国,能够吃到饺子,就无比的高兴.我觉得此刻的自己就像是个五岁的小女孩在新年时穿上新衣服一样快乐.
我爱自己的肤浅.
你多吃点,别减肥了;你一点也不胖.
没有啊,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你的语言学的怎么样了?
哎,早知道念书这么难,不如回家种庄田;这个种庄田收获少,这才学会数来宝.
他又开始自说自话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工作的?我就是...
(六)
凌晨的第一束阳光穿过她家窗帘的缝隙照耀在我的眼睛上,躺在晶莹阳光中的她看来越发可恶;挺立的身体,一头和婉的头发,跟那张稍微苍白的小脸.我有些看呆了,想去抱她一下,可没敢,由于我认为此时此刻的所有都那么美妙,像是一个美好的梦幻,我没念过什么书,找不出什么美好的词句来形容当时的场景,可我感到所谓"窈窕淑女,正人好逑"也不外如斯.我凑到她的身边,在她的发间嗅到了一种淡淡的幽香但那里却略带油腻的苦味,那是GIVENCHY的苦橙味香水,我盼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她醒后,我们很敏捷地起了床,然后背对背地穿上了衣服.她给我筹备了早餐,我来法国以来第一次象样的早餐.我一边吃着面包和煎鸡蛋一边给她留下了我的电话.直到我走出她的家门,我们没说一句话,甚至没有作别.
回来的路上,我魂不守舍地走着,甚至有几次和迎面来的人撞在一起.
回到我住的公寓后,我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我重复擦拭着我的二胡,这把我父亲唯一送给我的礼物,这把让我和容容相遇的二胡,这把我今天早上险些遗落在她家的二胡.昨天所产生的一切让我至今感觉眼花,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太不真实了.我至今觉得那是那么眩目,一切都已经变成了四分五裂的影象,好像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年代,而我自己只是一位听书者,追跟着别人的叙述来构织整个故事.可那个躺在我怀里的女子,她的轻声喘息和那纤弱的身材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那时侯的她像是一朵在黑暗中盛开的曼陀铃,开得那么凄美.沉默很久后,仿盛大热血传奇,我走到镜子前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说,我不是个流氓.看到镜子里那个我点拍板,我的心才略微释然些.
我第一次翘课很快有了反应,东北来的小雷第一个跑到我这里.这个十八岁的混小子,是个典型的小官吏后辈的样子容貌,会说三句半法语,喜欢和法国妞儿鬼混;整天吊儿郎当却总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他始终认定自己是个当老大的资料,于是在达到巴黎后的不几天就在BELLE VILLE车站口结识了一个叫阿达的东北帮小喽罗,他当然就自告奋勇地成为了阿达的小弟;这样他的江湖梦就此开展了,虽然只干过几次深夜砸人家商店玻璃的事外别我建树,可他认定他就是将来二十年左右13区的人物了.这家伙后来居然想劝告我去参加东北帮,我告知他我可不是什么东北人,而且对帮派这样的事情没什么兴致.他这家伙拍拍我的肩膀,很可惜地说,你不是个江湖的命呀,注定是当山炮的人;不过等着吧,等我成了浩南哥,那就跟我混.我狠狠地捅了他软肋一下,让他岔气了半天.
他特殊喜欢来我这里唠嗑,从前是因为有暮暮,每次来我这里,暮暮都接待他这个小老乡留下吃饭,他一见我们家的饭菜就眼露凶光,总能以最疾速度干掉所有的东西;我实在并不是太喜欢他,不是因为他吃了我的东西,而是他终日烟不离嘴,每次他来后,我都会被呛死,而且他一来,暮暮就会和他很投入地聊天,我则被干在一边;可你要是哄他,他会瞪大眼睛问你,咋啦,你俩要打泡儿呀,咋这焦急劲儿的.暮暮走后,他和我负气了多少天,他以为是我逼走了暮暮.可他后来还是忍不住跑过来吃我的货色,喝我的茶水.最后他习惯了,即使是我一个人吃泡面他也要来分一碗.
这回,我终极禁不住他持续五分钟的狠命砸门,还是开门了.
大哥,咱轻点不行吗?
啥呀,你小子今天咋啦?我好不容易上一天课,可你小子就没在,老婆子都惊啦,问我们大家你是不是病了,我说他没病,肯定是晚上会小情人去了,打泡儿太多了起不来.是不?
去你妈的吧,你小子他妈的头脑有病呀!
滚蛋吧,我还不知道你,别看整天贼诚实,其实肯定妈的是个坏蛋.来,快点吃完饭,我和几个法国小妞约好了,今天晚上有个soiree,拿着你的二胡,今天晚上给他们拉两段.
去你妈的,拿我当唱堂会的了.
我哪里也不想去,我只希望呆在屋里一个人.
晚上,小CHARLOTTE(我叫她莎莎)打来电话问候了我,她是一个我前任房主的女儿,一个十六岁的小胖妞儿;她喜欢逗我说话,不仅因为我是他家的第一个中国房客(听凭我们如何说明,她都认为马明是个越南难民,她还劝我别因为他会说中文就被他给骗了,她觉得我才长了一张她心目中中国人的脸),而且她觉得我是个太缄默的人.我曾经给她作过一次很差劲的酱牛肉,可她认为那是世间极品,至今朝思暮想.她说她的学校里组织所谓认识世界的运动,她希望我能去给大家作点中国吃的,我怕自己的手艺给中国美食丢人,可也不好意思拒绝她,只好许可下来.
我其实也很希望有个法国妞儿能喜欢我,从我出国前,很多哥们儿都对我寄托高度的冀望,希望我能够成为第一个开洋荤,吃洋螃蟹的人.我虽然口头上说他们是起哄,可心里也满怀向往.不过到了法国后,我很明白地发明我并不是那种能够若法国妞儿喜欢的人,可能是因为我并不是那种能够容易快乐起来的人.而我察觉法国人确实很怪,他们能够很容易愉快起来,也很轻易发性格.而中国女孩儿不会,过去暮暮常跟我说,即便你再难过也别跟别人说,因为没人会理睬你的难过.确实,在国外的人就像散落的沙砾,虽然拥挤在一起却绝不关怀彼此的心境.我也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像小雷一样没头脑却快乐的人,可我做不到.我细心打算了一下子,好象我的生活中并没有一个和我相干的法国人,这说起来有些可笑.
我后来还是去了小莎莎的学校,衣着我登台时常穿的蓝布大褂,圆口布鞋,带着三公斤酱牛肉.我在厕所里换衣服时,对着镜子看到自己的这副装扮,心里不禁冲动了一下.当天,我成为了那里的焦点,至少有不下二百个人跟我合影纪念,我成为了一件道具,或者就是迪斯尼公园里的唐老鸭;当然我的酱牛肉也得到了一至好评.小莎她们班最后得了第一名,她很激昂,抱着我的脑袋狂吻了五分钟,一个劲地说"ClEST GENIAL(太好了)".我被他弄得很不好心思,要是在中国我被谁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亲了半天,那确定我得去死.
最后,我和莎莎一起坐地铁送她回家.我问她,你妈知道我今天去你们学校吗?
她瞪大了眼睛问我为什么要告诉她妈妈.
你总得让她知道这些吧,比方你让我去你们学校她会不会兴奋.你也知道,她并不太喜欢我.
她有她的生活,我素来没过问过她的新男朋友是谁,我和谁来往甚至和谁睡觉这是我的自在.我被她的惊人之语说得只剩下喏喏地赞成.
半夜我给我老爹打了个电话,这是我来法国后很少的会主动想到他.我喜欢夜深人静时,黑着灯打电话,那样我感觉自己很真实.我们聊了很多无关紧要的东西,我能感觉到他其实很喜欢和我聊天.我问他会如何对待自己喜欢的人,他答复我应该试着和她一辈子在一起.他还告诉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该干点什么,那可能一辈子也想不清了.
随后的几天我总是感觉自己有点魂不首舍,即便是在地铁里拉二胡时也总是走神,我的心会因为一个象她的背影而感到一阵驿动.我总希望自己可以在不经看法遇到容容,那个细微的,穿戴发白的牛仔衫牛仔裤的她,那个笑颜有点像丽香一般的女子,然后什么也不说就把她一把抱住.其实我也知道这绝对是种空想,全巴黎可能得有几十万中国人,想见到一个人简直不太可能,可我总是感觉她就应该在某个我伸手可及的地方等待着和我相遇.
她不是我第一个女人,可应该是我毕生中最难忘的女人.
(七)
我第一天来巴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扫兴了.它让我感到无限的压力.对于一个学修建的女孩来说,巴黎的感觉应该是亮堂的,巨大而细腻的,可这些感觉除了在凯旋门前就再也无处寻找了.它像是一座拥挤的游乐场,虽然很大,却很缭乱.只管我拍了将近1000张关于修筑物的相片,可却找不到几张我真正喜欢的.
还好,这里有比海内廉价的LANCoME.我一直在用这样的心理暗示来支持自己.我虽然很穷,可我也还是个女孩子,我需要化装品这些作为一个女人来讲最后的虚荣.
我并没有因而而觉得后悔,我觉得它和每个我经过的城市一样.它不属于我,我只是个旁观者.
我的故乡曾经是个很小的村庄,可从我记事起它就变成了一个宏大的工地,到处都在施工.拆着拆着,我家住的冷巷子就不见了,大院子也不见了,街坊们也不见了,连巷子口那棵老梧桐树也不见了.到我分开那里时,它已经面目全非了,这让我肉痛可也一筹莫展.
我只记得那时我牵着爸爸的大手,看着他满脸的高兴,我很不解;我不明确为什么我们的家被人家拆了,他还能这么乐不可支.甘心不去住那些单元屋子,我生机还能在那棵梧桐树下听摇着蒲扇的白叟讲故事.
我之所以取舍在厦门上学的基本起因一直是个机密,其实也很简单,十八岁的我只是觉得在那里会离我的初恋男友近一些;他比我大一岁,是个高高大大的打篮球的男孩子.他是校队的队长,走到哪里都能引来女孩子们的欢呼.我们的故事短暂的如一首等闲唱起的爱情歌曲.我那时最大的幻想就是等待着能够有一天能够和一段《晃晃悠悠》般的爱情相遇.
可我的大学生活最终是在单调和乏味中渡过,可没想到后来我就留在了厦门,当然是和另外一个男孩子在一起.他叫程佑,我们是在一次登山活动中相识的.当大家都坐在山顶欢闹时,他却安静地在一旁读《追忆似水流年》,那是本我深爱的书,然后我们就成为了情侣.单凭外表他相对是个帅哥,而且他还是个很受教学重视的研讨生.可他是个失聪的聋子,尽管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称说他.他会讲话而且可以读唇,但他无法听到任何声音.他是一个我为之震动的男人.
我就是个聋子,你不要介意别人对我的白眼.而且我的生活很宁静.他总是很宽容地看待别人的轻视,要问我有什么感到,而且还能够抚慰我要习惯一些人的无聊,而且上帝是对每个人都很公正的,他给了他这么帅的表面,这么好的女朋友,所以他就不希望他活的过火完美,因为缺憾往往是一种福分,而完善是毒.我不知道他是阅历了多少的挫折才能这么超然地面对一切.他的后天失聪培养了他内敛而且独破的性情,但我总是能够感觉到他对于我的依附,因为我觉得在他无声的世界里需要一个能够全心想跟他交流的人.
我和程佑住在离渡口不远的地方的一套小单元里,有米黄色的布艺沙发和能看到海的窗子;每个周末我和程佑都会坐渡船去鼓浪屿玩.原来,我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我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简单却温馨的气氛.可我的工作却应该算是我人生中的一段羞辱,我的幻想是盖大剧院,不是整天为些地产商设计简单的六层商品房,毫无个性的花园小区;更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和一些我的父辈们等待一个"高工"职称来临在自己头上.我讨厌其余同事的无所作为,我宁愿一个人躲在材料室里和些经典的图纸做伴.
我并不寻求自己能够成为巨匠,可我想干点自己的事情.我无法习惯成人生活的游戏规矩,如果可能,我希望抉择像"小奥斯卡"个别谢绝成长.
我想出国,你觉得好吗?一个周末的午后,我很正式地坐在沙发上和程佑说起了我的主意.
你想好了吗?这不是个简单的的决定,你可能会因为这个决定而转变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他仍旧很冷静,微微地把我的双手放在他的双膝上,像是一位兄长在面对率性耍赖的小妹妹.
我想的很好了,你觉得我是不是越来越苍老了?我的生活越来越苍白.上次的同窗会你不也在吗?还记得那个小苑吗?我的同屋,现在在德国留学.你不觉得她变了很多吗?我希望去看看这个世界上不同的东西,我不喜欢这样情随事迁的日子.我现在甚至无法安下心去画一张图纸.我尽量让自己说的很漠然,可我知道自己当时已经很激动.我发现自己有一颗永远无法安宁下来的心,它希望流浪,希望能够像三毛正常,直到找到一个自己的止境才停下.这个动机让我自己都有些畏惧.
那我支持你,你知道爱人的意思吗?那就是在你决议任何事情时都不会想到他们的感触,因为他永远在你的身边支撑你的决定.去吧,你也应当走些处所;不过,不要去太久,我会思念你的.程佑仍然希望用如水的沉寂来浇熄了我刚燃起的激情.
我从容地敷衍着共事们的不解,上司的叹气以及所有繁杂的手续.第一次自己做决定,仿佛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只初展羽翼的小鸟,我要找一片可以翱翔的天空.
容容,到法国后要好好照料自己,给我传几张凯旋门和巴黎圣母院的照片来好吗?对了,还有如果看到什么图纸也要传给我,好吗?
他在我临走前一边削苹果一边所说的这些话已经让我哭得逝世去活来了.
在北京机场时,只有程佑在我身边;我们都很不习惯北方冬天的严寒和干燥.他抚摩着我的脸庞,没说许多话,只是一直地微笑.而我也无力呜咽,因为在广阔的候机厅里,有太多的分离在演出;我希望自己能够刚强起来.
我应该是对的,我在我应该做的事情.坐在机舱里,我反复念叨着这句话.www.6park.com
(八)
我在巴黎的生活很简略,因为不良多友人,所以我就很少和别人交往.每天早上我要在6点钟起床,而后搭乘4号线地铁开端一个小时的车程.课程固然并不出色,但我仍是很当真.学建造的就是这样,不仅课程多而且科目复杂,所以每天查字典就已经让我都快吐血了.我天天要在晚上八点钟才干回家,我爱好一到家就扎进床里不再转动,支持着我持续这种生涯的独一信心就是,还好,我当初不是坐在设计院的办公室里面对着墙壁发愣.我厌恶起早贪黑,我永远无法破壁,那只能让我发疯.而我唯一的娱乐就是上网和程佑聊天.底本我认为,通过这种文字的交换能够缓解我对他的怀念,可那些在屏幕上闪耀而出的文字几乎就是一群精灵,它们让我更加理性地意识到咱们的间隔;网络很宽大,可它无奈网住我的全部心灵.我无法和他背靠背看着他深奥的眼珠和他聊天,我无法在他怀里撒娇.我第一次觉得本人对语言的无穷须要.
我的邻居家却是夜夜笙歌,而且略带一种绝不在意世俗的目光,每天晚上我都能清楚地听到他那边传来的激情之声.每到这个时刻,我都会感到莫名的缓和,我会即时插紧自己的房门,躲到床角里抱紧自己的双肩,而自己的整个身领会不停地抖动.说瞎话,我惧怕这种感觉,这种懦弱让我对程佑有种说不出来的愧疚感.开始的几次,当我看到她和各种肤色的男人并肩走出房门时,她还会微微酡颜一下,可后来却完整不会了.
她曾经问我,为什么不找个男伴,我说我在中国已经有男朋友了.她很惊讶地说,可你现在是在法国,你莫非对男人没有什么需要吗?
我说,我是个中国人,我习习用自己的方法去面对生活,无论是在法国或者中国.
我其实并没有什么语言问题,可我觉得自己很难和法国人交流,因为我觉得交流并不是简单的交谈,那是需要居心的,我们的文明和他们的是根本不同的,如果然的想要和他们达成相通,除非要废弃我们自己的观点,但这是我不想作的.一个国度发达到让自己的青年人不能惊魂未定地斟酌未来,这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不喜欢那种特别嘈杂的晚会,我只去过一次在一个法国朋友家举行的SOIRee,所有人被酒精麻醉着大脑,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欢笑着,甚至有人在我的旁边抽起了大麻,这些让我感觉窒息,我就坐在一个角落里,惊慌但却鄙夷地看着他们.而且我并不喜欢法国男生那种空泛的眼神,简单的思维.班上有一个叫SEBASTIEN(我喜欢叫他小赛)的小伙子很殷勤,而且特别喜欢学习中文,他叫我PIERRE(小石头)容,因为我很关闭而且固执,我对他从来没有感到.小赛喜欢抚摸我的玄色长发,所以每次上课他都会坐在我后边,一边很温顺地抚摸我的长发,一边喃喃地说,容,我是你的囚犯,我被你困住了.我虽然无法接收他的撩拨,可其实我很喜欢他抚摩我的长发.我总会抖一下头发,微笑着禁止他.
有几次和我在统一个语言班的同学从外省来看我,那几次有限的聚首让我感到无限的幸福;我从小就喜欢和许多朋友在一起,然后自己坐在一边听别人说话.他们来了,我也同样自己举着一杯红酒,坐在房子的某个角落里,听他们说各种各样的趣事.成年人的友情有时很庞杂,大家聊地利总是喜欢尽兴地说出自己的生活,可却从心里却并不希望听到有些人比自己混得强.此时,红酒在高脚杯中荡漾着,就像是我的心在我身体里欢乐地蹦着.
你是不是太寂寞了,没事应该多出去找我们玩玩,你知道,其实很多人,包含我都在想你.
其实你不应该把自己限度在一个框子里,你应该作点自己的事情.
你晓得马赛的阳光有如许明媚吗?我现在租了一间很典范的马赛民居,那种窗户窄窄的,有遮阳木窗的.来吧,来看看我.
二十八岁的男人大江经常打电话给我,并且每次来看我都会带上一大捧娇艳的郁金香,他说我的微笑像是黄色郁金香普通残暴,可我都只是微笑着把那大捧的花插入花瓶中.他很风趣,他很健康,和他住的那座城市马赛一样的阳光.我也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拒绝他,可我还是那么做了.
大江在那座城市里已经是一个小著名气的华人了,他在那里的电台有一档每周一次的中文播送,他说他每次放的第一首歌都是《爱的代价》,因为他知道我喜欢.
大江,我不能接受你.我很决绝.
我知道,可我会用终生来惦念你.这样煽情的话语可以让每一个女人动心,可想到程佑那无邪但却愁闷的眼神,我决定作个铁石心地的人.
我不得不否认巴黎的地铁线真的算是很乱,如果要想完全把它搞明白恐怕真的需要一辈子;不过我也对这么繁杂的线路的设计者表现无限的敬意.我很喜欢穿行在那里,那里的每个出口进口都像是一面暗藏了无数奇妙的大门.我经常是满脸无辜地被无数匆仓促的人裹挟着走入然后走出,幸好,我只是坐3线然后换7线,这并不太艰苦.上车后我就找个角落坐下,然后带上自己的耳机,那里面有TORI.AMOS在期待着我.一个穿LEE牛仔裤,一头长发面色苍白的中国女孩就这么生活着,来不迭欢喜或是悲伤.
我第一次听到博文的琴声是一个星期一;我总是不太喜欢礼拜一,这个日子会令我感到十分懊丧.而且从地铁里每个人脸上的灰暗中,我都看出他们也并不喜欢这样的日子.在坐上地铁时,我已经累得不想动弹了.当我半梦半醒之间,我模糊地听到了他的琴声,我以为那是个梦,可那声音却对我有无限的冲击,它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我立刻在下一站刚刚停稳时便冲出车门,然后一口吻跑到对面的站台去乘地铁.可当我到达那里后,我寻遍了整个车站都没能找到那琴声.我就那么傻傻地站在巴黎微凉的晚风里.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奇怪的梦,那里有山谷,有白云,有蓝天;我梦见自己赤裸着身体,被大风吹起的头发挡住了自己的双眼;我躺在无数的菊花瓣中,我被一个看不清面貌的男人抱着,他从头到脚地吻着我,他的嘴唇很冰也很毛糙,然后他冷冷地却猖狂地占领着我的身体,抚乱了我的头发;我叫不出声音,只是大声地喘息着,我的双手也一直在花瓣中探索,可却感觉什么也摸不到.我们的身边始终是有一段大提琴的四重奏;这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柔软得像是一朵菊花.
醒来后,我看到了床单上的那一汪闪光,竟然失声地笑了.
我从未有这么深入地爱上了一个梦.
(九)
尔后的一段时间,每当地铁在Q站停下时,我都会走出车厢在向站台四处看看,我知道那不是幻觉,那声音必定在这四周.
最后,我和那琴声还是相遇了,我也看到了对面站台上那个拉琴的男人.于是,我奋力跑到对面去离那琴声近一点,也离那个打着深褐色领巾的男人近一点.于是,我和博文就那么有了当前的事件.
说真话,在整个过程中俨然我一直处于自动,我第一次那么放任自己对于一个男人的需要;可我并没有昏了头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整个晚上,我不敢与他的眼光绝对,我怕我会从中看到什么;当我的手触摸到博文胸前那旺盛的胸毛时,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感觉到他身上的气息,是ADIDAS香水的味道,一个清新健康的男人的味道.既而我触摸了他的连鬓胡子,那种摸在手上稍微的刺痛感让我陶醉;此刻我感觉我和这个男人似乎前生就有商定,在巴黎相遇.
有位作家说过,每个男人都是一瓶酒.如果说程佑是一瓶红酒,精巧浓烈;那么博文就是一瓶WHEISKY,热闹醇厚.
我勇敢而且放纵地比拟着性命中的这两个男人,我很腐化吗?兴许吧,可堕落确切是一种最美的姿态.
以后有几回经由Q站时,我听到了他的琴声,可我并没有下车去和他会晤,只是会意地微笑一下.我一直在等候着博文能够来找我,我愿望和他谈话,我喜欢他的笑话和无所谓的表情.此时此地,我不想谈未来和过去,我需要快活.过去读到《情人》时,老是觉得那是一个法国女人能力领有的放荡的豪情;而我现在开始清楚杜拉丝的挣扎,一个可以带来情欲满意的男人,即便无法谈及恋情,那么他也将是刻骨铭心的.
假如某个夜晚,神明可能在梦里送我一支生花妙笔,那么我将写一篇关于我们的故事的小说,一个对于我的情人的故事.
他不是一个浪漫的骑士,他是我的唐吉柯德,一个看似怪诞但却其实诚挚而且满怀激情的行者.没有号角,没有利剑的光辉,没有战马的嘶鸣;我们生活在最逼真的事实中,可他就那样简单地挑落了禁锢我的心灵的桎梏,并深深地盘踞了那里.
博文还是来了,这次他就在阳光里冲我微笑着.他那天穿了一件皮夹克,是那种摇滚青年喜欢的短格式.我开门时看到他就表情尴尬地站在那里,结结巴巴地说,你hh好吗?
进屋吧,外边太凉了.
没事,我禁冻.虽然嘴里这么说着,可他还是胆大妄为地跟在我身后走进了屋里.
进屋后,他很规则地抄了把椅子坐下了,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也很客气地接着.看着他谨小慎微的样子,我忽然很想笑;可我还是忍住了.
无语.我们如玻璃杯里明澈的水一般静默.
我喜欢看他略微有的那么一点胡茬,他整洁的头发,他透明的眼睛.
我的头发是不是有点乱,昨晚没睡太好,肯定有黑眼圈了;我怎么就穿了这么身睡衣就和这个男人面对面地坐在一起了呢?我下意识地缕了一下鬓角的头发,整了一下睡衣的领子好让自己看起来轻微显得端庄一些.我不知所措的样子肯定被他笑话了.
我hh我们竟然同时启齿了.
还是你先说吧.他挥了一下手,可我感觉这个简单的动作对我恍如是一种命令,让我情不自禁地遵从了.
你最近好吗?一个愚昧的问题.
还行,瞎混呗.
你住的那里还是那么吵吗?又是一个笨拙的问题.
还行,就合吧.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今天休息吗?真是个最愚蠢的问题,今天日曜日,连希拉克都休息;我难道就不能问点别的吗?
我没事,溜到达这里就上来了.你好象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有事就找我.算了,我还有事,走了.他回身就要走了.
你岂非来这里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吗?我知道问这个问题时,我多少有些激动.
其实不是,我是hh想你了,我想和你一起吃顿饭.他傻傻地站在那里,此时我看到了他脸上的一丝为难,那是种特别单纯的尴尬.
那天我们的晚餐是饺子,当然对于整个制造进程,我是个傍观者;我始终如此,作饭让我束手无策.我在二手市场买到的音响中放着高小松的《青春无悔》;他始终很安静,从和面到擀面皮再到包饺子,他始终不说什么话,只是一个人轻松而且纯熟地干着.而我也只是悄悄地看着他,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放肆地打量一个男人.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都还在纷纭说着相许毕生的誓言,你说敬爱的心爱永远,永远年青的脸,永远永远也不变的脸hh
我感觉到时光穿行在我们旁边,它在流逝.一些狼藉但曾经实在的影象突然在我面前显现,巴黎黄昏的阳光混乱地散落在城市里,这样阴暗的感觉有些像是片子《人约傍晚》中的场景,我常常会在这样的时候痴心妄想,时光在我的脑筋里交织着,如果是在五岁我们相识,他是否是一个送给我橘子滋味棒棒糖的毛头小子呢?如果是十五岁时和他相遇,他会不会是个随同着我的欢呼飞驰在足球场上俊秀少年呢?如果是十九岁时我们相逢,他会不会抱着吉他为我唱一首民谣的校园歌者呢?
而如果时间可以倒流1000年,他会不会是那个在草原上的篝火旁拉起马头琴,高声唱起关于好汉的歌谣的汉子,我又会不会是那个守在他身旁,偶然吹上一段胡笳的女子呢?
而如果我们就生于斯,擅长斯,那么一切又将如何呢?
生命的偶尔把我们局限在生活的必定之中.
我的思路很乱,我无法很理智地面对我们.
你喜欢这音乐吗?
还行,我对风行音乐不是太懂.
你现在还在Q站那里拉二胡吗?据说那里很乱,你不怕吗?
我又没有钱,谁要我的二胡干吗?再说,谁要是真的敢抢我的二胡,我就跟他玩命;真的,我什么都不在乎,可它不能没.
你要警惕点呀.
你一个女孩子才应该当心点呢,一个人别回家太晚了.
他的这句话让我的心微微地发抖了一下.来法国后,我变得特别容易被触动.
你常常作饭吗?
过去在中国常常,我爸出差时就留我一个人,有时饿的学猴叫,就自己试着瞎弄.来法国后就不了,嫌麻烦.对了,我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
咱们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呀?
立刻,你饿了吗?我这人干活肉,你别介意呀.
什么肉呀?我不太懂你的话.
算了,就当我没说.
其实,最后吃饭的过程很简单,他包的饺子很香,这是我来巴黎后第一次吃到饺子.说来也奇异,在家的时候,我们南方并不是时常吃饺子,可一到了法国,能够吃到饺子,就无比的高兴.我觉得此刻的自己就像是个五岁的小女孩在新年时穿上新衣服一样快乐.
我爱自己的肤浅.
你多吃点,别减肥了;你一点也不胖.
没有啊,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你的语言学的怎么样了?
哎,早知道念书这么难,不如回家种庄田;这个种庄田收获少,这才学会数来宝.
他又开始自说自话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工作的?我就是...
